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助力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学校广大博士研究生矢志奋斗、追求卓越,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6号)、《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参评对象
卓越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在基本学制内的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即在校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含博士一年级(直博生一、二年级)的学生。
二、奖励名额
学院名额1人。
三、整体要求
1.同一评奖年度内,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奖学生要求至少获得过一次学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2.在基本学制内,可多次获得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但已作为获奖支撑材料的各类成果在后续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申报中不可重复使用。
3.申报时先采用《国家奖学金申报表》,与国家奖学金一起进行排序。
四、评审日程安排
1.9月23日中午12点前,由各班班长将各班申请表、佐证pdf(不超过20页)的电子版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学院将进行申报名单公示。
2.9月24日9点,进行现场答辩,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9月24日-9月30日 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