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和《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现启动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制,学校统一组织评比);
3、单项奖(2020级博士参评类别: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2021级和2022级硕博参评类别: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
4、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5、研究生标兵班(推荐制,学校统一组织评比
6、博士国家奖学金(名额:1人)
二、参评对象
具体要求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执行。
各项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1、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生面向2021、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020、2021、2022级全日制博士生,在职研究生不在参评之列;
2、研究生单项奖(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面向2021、2022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此系列奖项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此系列单项奖可与校优秀研究生兼得。
(1)单项奖(德育专项)。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民主评议“优秀”;或所在寝室获评“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或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或积极服务广大学生,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等;
(2)单项奖(智育专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
(3)单项奖(体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单项奖(美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美育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文艺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单项奖(劳育专项)。申请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服务广大同学,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3、研究生单项奖(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面向2020级博士生。
此系列奖项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各类单项奖励与校优秀研究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兼得(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科技创新奖要求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文体活动奖要求申请者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在各级学生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等;社会实践奖要求申请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在各类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4、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研究生标兵班面向2021、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班级和2020、2021、2022级全日制博士生班级。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召开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是班级的核心和骨干力量;
(2)班级活动丰富,凝聚力强,思想积极向上,态度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 学校、学部(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争取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院、班 级组织的挂职锻炼、社会考察、调查、参观、科研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或奖励;
(3)学风优良,成果显著。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体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高年级的班级同学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
(4)班级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5)班级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班级成员所在寝室均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博士国家奖学金评审参考《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博士国家奖学金评审明细》
三、参评条件及评审方式
1、优秀研究生评审方式
优秀研究生复评采用材料评审、积分量化的方式进行(详见国家奖学金积分标准),不再组织现场答辩,申报者须认真准备个人相关材料,已经使用并获奖的科研成果不可再使用。
2、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制)评审方式
优秀研究生标兵必须在正常学制内曾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或2023年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采取院评审会投票的形式推荐,不再组织现场答辩。
3、研究生单项奖评审方式
2020级博士参评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三类单项奖励。2021级及之后博士、硕士参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五类单项奖励。评审方式采取评审会投票的形式。
4、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标兵班要求及评比方式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召开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够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级活动丰富,凝聚力强,思想积极向上。
(3)学风优良,科研成果显著。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体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有获奖或论文;
(4)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5)班级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无寝室卫生不及格现象。
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标兵班由院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不再组织现场答辩。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结合高等教育研究院实际情况,分配名额如下:
奖项 |
年级和人数 |
优秀研究生(硕士) |
2021级单独1个名额 2022级单独2个名额 |
优秀研究生(博士) |
2020级、2021级、2022级 共同评比,共2个名额 |
优秀研究生标兵(硕士) |
2021级和2022级共同评比, 共1个名额 |
优秀研究生标兵(博士) |
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共同评比,共1个名额 |
单项奖(2020级博士) |
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三个类别,共1个名额 |
单项奖(2021、2022级硕士) |
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五个类别,共1个名额 |
单项奖(2021、2022级博士) |
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五个类别,共1个名额 |
先进班集体及标兵 (2020-2022级博士班) (2021-2022级硕士班) |
先进班集体共1个名额(自动推荐为先进班集体标兵) |
五、评审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9月8日—9月14日
参评同学到学院主页“人才培养”栏“硕士生培养”处下载“2023年研究生奖助学金、优秀研究生等相关表格”,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附相关成绩或获奖的佐证材料一份,14日8点至中午12点由班长汇总交至厚民楼413办公室(姚凯博老师)。
2、学院评比阶段:9月14日—9月18日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进行评审工作,确定名单后,通知获奖学生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填好后打包发送至邮箱liyifei@dlut.edu.cn。
3、学院公示阶段:9月19日—9月21日
学院将优秀研究生评审结果公示于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接受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最终结果。
各位同学个人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公正公平;研究生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副院长刘盛博、学院办公室李易飞,0411-84707273。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