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教育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0-10  点击:[]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内高水平大学中较早开展教育管理研究及人才培养的重点高校之一,2010年获批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21年获批教育管理专业硕士招生资格。教育管理专业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师德师风、先进教育理念、扎实专业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

一、培养

1.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高素质教育管理人员。具体培养目标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扎实的教育专业基础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教育和学科专业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能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工作。

4)具有一定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有效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及资源等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2.培养方式

1)2026年教育管理专业硕士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大连理工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3)学习方式主要为寒暑假集中面授与网络课程相结合。

3.研究方向

教育管理

4.招生计划

20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3年(从毕业后到2026年入学之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5.一般应为在职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或管理人员,或各级教育局(厅)、教育研究部门的教研员及管理人员;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及我校相关专项计划招生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

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原则上我校2026年教育管理专业硕士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须在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校高等教育研究院提供在职证明。

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五、考试

1.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

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6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2.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1)。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规定执行。

八、录取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学制

2026年教育管理专业硕士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4年,申请毕业和学位最长年限5年。

十、学费

学费总额人民币6万元,分三次缴清:第一学年初缴纳2.4万元,第二学年初缴纳1.8万元,第三学年初缴纳1.8万元。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报到等工作均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06373 0411-84707273

联系邮箱:ihe@dlu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 厚民楼413室

邮政编码:116024


上一条:关于“国优计划”校内评审的通知 下一条:高等教育研究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