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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校内外人员学习研究生课程规定

2015-06-27  点击:[]

为多渠道培养高级专门人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配合做好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学习我校研究生课程者应是已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

二、申请学习研究生课程者,原则上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持单位介绍信、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毕业证及学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学习研究生课程的手续。

三、申请者要根据自己所学习专业,到我校相关院、系联系一名指导教师。并根据相应的学科专业要求网上制定所学课程的培养计划,将打印并签字的培养计划表交所在专业教务员处备案,培养计划的课程、学分与同年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要求相同。

四、凡已办理在我校学习研究生课程者,必须遵守我校的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秩序。每学期选课与在校研究生同步进行,按时参加每门课程考试(不得缓考),若考试不及格,可重修两次,每次交重修费200元/学分。

五、学习我校研究生课程的报名时间为每年 6月5日 6月20日 (节假日不办理),其它时间一律不办理。

六、收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校外人员硕士学费1.2万元/人,报名时先交1万元,答辩时再交2000元;博士学费1.5万元/人,报名时先交1万元,答辩时再交5000元。单科插班进修研究生课程300元/学分,外语600元/学分。中途因各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一律不予退款。

七、已参加学习我校研究生课程者,若在学习期间考取我校硕士研究生办理相近专业的课程免修手续,需交1000元成绩注册管理费,批准后方可免修,但应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习年限毕业或获得学位。

八、完成规定学分的学习,要以同等学力进入论文阶段,学位论文指导费;硕士不低于8000元/人,博士不低于25000元/人,由各院系自行决定;论文答辩费:硕士2000元/人,博士5000元/人(均不含论文外审费、评审费、邮费等),答辩前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九、校内外人员学习我校研究生课程,不取得学籍,住宿等问题需自行解决。

   十、本校人员学习我校研究生课程的收费按照本规定和人事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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