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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到外校学习研究生课程的规定

2015-06-27  点击:[]

 

 

由于工作地等原因需在外校修课的研究生要提交《研究生在外校学课申请表》,经导师、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

一、校外授课院校必须是有研究生院的学校,所学课程必须是与我校培养计划相同或相近的研究生课程。

二、在外校修完课程后,将加盖该校研究生院公章的正规成绩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学习课程费用自理。

三、我校聘请的兼职教授所带研究生如需在教授所在的非研究生院学校上课,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对学校的开课条件进行审核认定后,方可办理校外学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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