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证补办时间为每年3、6、9、12月的10日-12日(遇节假日顺延),领取时间为相同月份的15日-16日(若办理时间顺延则领取时间随之顺延)。
二、研究生证补办程序为:
1、研究生证丢失
建议丢失研究生证的学生到大连日报社广告部办理登报声明作废,持登报收据到培养办办理新的研究生证;未进行登报的学生持学部、学院(部)开具的学生证丢失证明及学生证丢失承诺声明进行补办研究生证。
办理时交纳补证费30元、一寸照片一张。
2、研究生证破损
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交回破损的研究生证、工本费2元、一寸照片一张。如不能交回破损的研究生证则必须按丢失程序办理。
三、补办研究生证注意事项:
1、补办研究生证时,个人信息、家庭住址及乘车区间必须如实填写,研究生院将对所有信息进行核实。如因搬家、父母或爱人工作调动、结婚等原因确须更改乘车区间的,应分别出具街道证明、单位证明、结婚证明等。
2、研究生证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办,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3、对借补办之机办理多个研究生证及无故更改家庭住址及乘车区间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011年11月17日